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公示
根据我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试行)》,我所组织了“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现将拟录取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至2月9日。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报名号 |
姓名 |
报考研究方向 |
综合考核成绩 |
拟录取结果 |
1 |
8540199972 |
包晶晶 |
地球内部物理 |
85.57 |
拟录取 |
2 |
8540199997 |
高玲霞 |
地球内部物理 |
83.04 |
拟录取 |
3 |
8540199982 |
郭雪琦 |
地球内部物理 |
82.97 |
拟录取 |
4 |
8540199975 |
程振鹏 |
地震观测与信息技术 |
82.39 |
拟录取 |
5 |
8540199984 |
王 柠 |
实验地球物理 |
81.28 |
拟录取 |
6 |
8540199994 |
祁鹏飞 |
近场强地震动模拟及应用 |
81.20 |
拟录取 |
7 |
8540199980 |
范鹏啸 |
地震观测与信息技术 |
81.17 |
拟录取 |
8 |
8540199989 |
王美娇 |
地震观测与信息技术 |
81.15 |
拟录取 |
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68729382;狄老师 010-68729393。
现将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1.未被我所“申请-考核制”拟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所普通招考考试再次参加选拔。
2.公示为拟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未通过审核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最终结果。所有被录取的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所。凡不按规定将档案调入我所的,均被视为自动放弃我所录取资格,我所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乃至注销其学籍的权利。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所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事宜待通知,请考生收到通知后及时查阅并按要求办理,否则造成影响录取或报到的结果,责任自负。
5.考生报名至报到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环节,责任自负。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