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管理研究所科技成果,优化调配研究所科技创新资源,组织推进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管理,组织协调地球物理技术、防震减灾科技咨询与服务,负责公共服务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所科技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维护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研究所科技创新资源的使用;
3.负责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制定和落实;
4.负责组织研究所科技成果评估及市场化方案论证;
5.负责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备案和奖励审核工作;
6.负责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7.负责组织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推广宣传工作;
8.负责研究所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数字化转型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地球物理技术和防震减灾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公益类灾害风险防治工作;
11.负责组织拟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标准;
12.负责组织防震减灾科普及宣传工作;
13.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指令性任务和运维项目年度科研计划编制;
14.负责协助组织起草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标准起草;
15.负责协助配合全国防震减灾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16.负责组织推动研究所与省级地震局和社会企业开展科技协同创新合作;
17.负责落实研究所对省局业务开展的科技帮扶、赋能增效相关工作;
1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