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7
根据我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安排,按照《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震球发﹝2013﹞79号)文件精神,我所拟在10月底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励标准及发放名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及中国地震局下达我所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名,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名。
二、 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人员范围:学习年限在四年之内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在三年之内的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在职定向生)。
研究生在同一学历层次期间不予重复奖励国家奖学金。
(二)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震球发﹝2013﹞79号。
三、申报及答辩评审
1.填写申请表:拟申报国家奖学金者需认真如实填写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1份)。同时请提交有关文章、各类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申报材料请于10月15日下班前交教育中心),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准备答辩报告:准备1份PPT(10分钟左右)。答辩时间拟定于10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