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201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2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考研招〔2011〕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考察考生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我所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我所201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1、我所201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录取指标为17名,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2011年博士生招生录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震人函〔2011〕110号)精神,划定我所博士生复试分数线为英语成绩50分,专业课成绩60分。
2、硕博连读研究生共有7人已通过研究所组织的转博考核,占用2011年博士录取名额。
3、博士入学考试成绩上线考生共16人,复试人员名单如下:
叶庆东 来贵娟 荣棉水 崔 鑫 崔子健 廖 力 郭 星 杨志高
王 龙 张 兵 阮 祥 武巴特尔 祝芙英 黎维清 张 涛 吴平静
三、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研究所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考核专家小组,复试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我所复试工作的领导工作,确定我所复试工作原则,制订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
复试考核专家小组主要职责是按照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具体负责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素质及创新精神的测试考核。
四、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5月23日-24日
5月23日(周一)上午8:00 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体检
5月23日(周一)下午13:00 进行英语听说水平测试
5月24日(周二)上午 8:30进行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素质面试考核
2、复试地点:地球所703教室
五、复试内容、方式及复试成绩计分标准
1、复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外语听说水平、考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科研社会实践、身心健康情况、人文素养等,着重考察考生的科研创新精神。每名考生面试约15分钟,其中自我介绍3-5分钟(PPT),专家提问10分钟左右。
2、考生自我介绍的主要内容:
个人简历、硕士专业方向及硕士论文主要研究内容、负责承担或参加的科研工作情况、科研业绩成果、撰写报告和发表文章、对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英语听说综合能力测试满分2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40分,综合能力素质及科研创新精神测试满分40分。
4、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考生要严格进行复试,并提前加试政治和一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六、录取
1、复试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达到拟录取标准;低于7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研究所不予录取。
2、对复试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考生,研究所将其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权重40%比例计算总分,同时考虑招生计划数、研究所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以及报考导师招生限额等因素,本着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3、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各学科领域招生数量相对均衡,所内导师当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超过2名(含硕博连读转博生),外单位兼职导师限招1名。若考生通过了复试进入拟录取人员之列,但因报考导师招生限额原因,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本所其它导师且经导师同意接收后,可在所内调剂录取。
4、拟录取考生通过政审及体检合格后,学位评定委员会及研究所将对其进行审议、审批,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5、录取名单经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研究所招生办将于6月中下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复试的监督、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复试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期间,纪检监察人员将到复试现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巡察。
复试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对收到的复议申请,将由我所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生办对异议进行核实,对申诉问题确实有误者,将由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最终答复考生。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5月19日





















